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南医大康发〔2022〕16号)的规定,学院科技处组织对2023年申报的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展立项评审,并经公示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一、立项结果
2023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共申报354项。经评审,立项271项,其中重点项目116项、一般项目155项,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经费资助
学院对院内教职工获得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分别给予1.5万元和0.8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附属医院科研项目资助经费见立项通知书。
三、开题安排
重点项目由所在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开题。请获准立项的老师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报告书》(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重点项目)》(附件3)。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开题并做好开题记录(附件5),于2024年3月4日前将开题报告、项目计划任务书、开题记录、专家意见书(附件6)、汇总表(附件7)等统一审核汇总后以部门(或医院)为单位报学院科技处。
一般项目不再组织开题,请获准立项的老师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一般项目)》(附件4),以部门(或医院)为单位报学院科技处。
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进度安排、经费支出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促进项目按期完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6:00。
(二)只接受部门(或医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纸质材料要求:附件2(一式一份)、附件3/4(一式三份)、附件5、6、7(一式一份)。
(四)电子版材料名称、备注等须清楚,请发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董洁;
联系电话:0518-80689650;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201-2;
电子邮箱: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汇总表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报告书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重点项目)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一般项目)
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记录表
6.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论证专家意见书
7.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