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管理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院科技处对2018、2019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组织结题验收并对按期结题课题开展评优工作,同时对2021年申报的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展立项评审。在各学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汇总并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题和立项课题分别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结果
2018、2019年度院级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共有50项提交结题材料,经审核,50项课题均通过结题验收,验收结果见附件1。
本次提交延期申请的课题,延期期限为1年。请课题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材料要求与本次结题要求相同,科技处不再另行下文通知。延期课题需自行组织结题,科技处所对延期课题不组织集中结题。
特别提醒: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管理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是获得科研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评议资料等均应标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资助”字样,未标注者在检查、验收时不予认可”,2021年及之后的结题验收工作将严格按此要求执行。课题主持人发表论文时,作者单位应标注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字样。此外,还需标注该研究课题获得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基金资助(具体基金号)。
(二)结题评优
本次结题验收同时对所有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进行评优推荐。经专家评议,共评出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获奖名单见附件1。学院对获奖项目负责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立项结果与经费资助
(一)立项结果
2021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共申报160项。经评审,立项130项,其中,重点项目30项、一般项目100项,立项名单见附件2。
(二)经费资助
学院对院内教职工获得医学类和理工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分别给予10000元和5000元的研究经费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分别给予5000元和3000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附属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由医院按照学院标准给予资助。
三、开题安排
重点项目课题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开题。请获准立项的老师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报告书》(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重点项目)》(附件4)。开题时间另行通知。
一般项目由所在学部或部门,附属医院以部门(或医院)为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开题。请获准立项的老师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报告书》(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一般项目)》(附件5)。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获准立项的老师完成开题并做好开题记录(附件6),于2022年1月5日前组织开题,并将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项目计划任务书、开题记录、专家意见书(附件7)、汇总表(附件8)等统一审核汇总后以部门(或医院)为单位报学院科技处。
各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对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进度安排、经费支出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促进项目按期完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6:00。
(二)只接受部门(或医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纸质材料要求:附件3(一式一份)、附件4/5(一式三份)、附件6、7、8(一式一份)。
(四)电子版材料名称、备注等须清楚,请发指定邮箱,不接受qq及微信发送。
(五)联系人:王沙沙;
联系电话:0518-80689650;
地址:康达学院行政楼203-1;
电子邮箱:
科技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