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科技处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和2021年延期结题的课题。
二、按期结题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
请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组验收意见由科技处统一组织评阅。
2.研究报告一式1份。
不限定统一格式,但应包括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附件材料一式1份。
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由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
2.研究报告。
3.附件材料(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均扫描电子版提交)。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
5.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
个人上报材料:课题编号 课题负责人 课题名称
单位上报材料:单位名称 2022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
(三)结题证书
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即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延期课题在延期期间可随时提交以上结题材料,学院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和组织集中结题。对于延期一年仍没有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项,并停止申报各类课题一年。
2.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将不能申请院级及以上科研发展基金课题。
四、课题评优
1.学院对已按期结题的课题进行评优,评优比例根据按期申请结题课题总数确定,评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不超过按期申请结题课题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此次参与评优的范围为2022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按期结题的项目。
2.优秀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的研究工作及成果将作为职务、职称评审与聘任的重要依据,并在评奖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提交材料时间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9月5日前以部门或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寄/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联系人:王蒸,联系电话:0518-8308883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201-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4年7月2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xls
关于公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pdf